根据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数据,省月上涨今年4月份,居民价格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.3%,消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.4个百分点;环比上涨0.3%,同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.2个百分点。省月上涨1月至4月平均,居民价格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.1%。消费
从同比看,同比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.1%,省月上涨影响居民消费价格下降约0.02个百分点。居民价格其他七大类商品或服务价格同比六涨一降。消费其中,同比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7.2%,省月上涨医疗保健价格上涨2.8%,居民价格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.3%,消费衣着价格上涨1.3%,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.4%,居住价格上涨0.3%;交通通信价格下降3.5%。
从环比看,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.3%。其他七大类商品或服务价格环比三涨二降二平。其中,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.4%,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.9%,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.4%;衣着价格下降0.5%,交通通信价格下降0.2%;居住价格和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与上月持平。(记者 王弘毅)
编辑: 刘晓东